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有关要求,近日,经商财政部同意,水利部正式印发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实施范围涉及北京、江西、甘肃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762个县(市、旗、区),均属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或重点预防区县、水土流失严重的革命老区县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贫困县。规划通过四年时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58万平方公里,治理崩岗1020座。主要建设内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兼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崩岗治理。

    《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地方投入,做好项目储备,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积极推行村民自建、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管方式,强化监督检查、验收和信息化管理,保障方案顺利有序实施。

    《方案》的实施,可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治理水土流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推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任务的落实。

    水土保持司生态处 蔡道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