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获悉,在我国项无人机系统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基础上起草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国际标准进入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阶段。这标志着由我国主导的项无人机系统国际标准距离发布只有一步之遥。


blob.png


据ISO/TC20/SC16/WG5(国际标准化组织航空航天器技术委员会无人机系统分技术委员会无人机检测与评价标准工作组)召集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舒振杰介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国际标准于2016年10月立项。经过3年多的紧张工作和技术博弈,目前进入FDIS阶段,按计划这项标准有望于2020年发布。


据了解,无人机是多学科交叉、技术密集的高科技领域,其发展水平代表国家装备制造业的水平。在军事应用方面,无人机系统已经成为空中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航空武器装备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民用领域,无人机系统已经渗透到不同行业的众多应用场景,正在孕育着大规模的行业应用和产业化,其广泛应用为无人机系统发展提供了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活力。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6日发布的《无人机系统发展白皮书(2018)》显示,目前无人机年产值约150亿美元,未来10年产值将累计超过4000亿美元,将带动万亿美元级的产业配套拓展和创新服务市场,将成为世界航空工业未来活力的增长领域。2018年,我国无人机系统占据市场份额近80%,技术和制造能力位于世界先进水平前列,已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名片。预计到2020年,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规模将达到490亿元,占据的46%,尤其在消费级无人机领域,我国更是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我国有望成为无人机行业主导力量,打破世界航空业一直以来受制于欧美的局面。由于这项标准将我国航空产业的分类和分级需求推动到国际,将成为引领中国无人机产业“走出去”的重要标准。


舒振杰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和分级是无人机安全管控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是无人机产业安全管控、规范研制和分类运营的科学依据,对于民用无人机系统的产品研制、交付使用及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标准是无人机系统领域各国普遍关注的顶层基础性标准,是建立国际统一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与分级依据。标准提出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分类和分级指标体系及具体要求,规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类别和级别,为后续分类分级开展安全管控及标准编制奠定基础,对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有序管理、规范研制和安全运营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市场前景广阔,各国针对无人机国际标准的竞争已逐渐白热化,ISO于2015年在航空航天器技术委员会(TC20)下成立无人机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C16)。作为TC20中为活跃的分委会,SC16国际标准提案的数量多、推进速度快,各工作组均有数个新的标准提案在排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是SC16成立后首批立项的4项标准之一,目前达到FDIS阶段的只有2项。此外,我国还提出《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通用要求》《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任务载荷接口通用要求》《轻小型无人机用电动能源系统技术要求》《系留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等4项新国际标准提案,目前均已通过投票立项,进入工作组草案(WD)阶段。此外,我国新提出的国际标准提案《民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试验方法》,将进入立项投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