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保护恢复监测和监督
全面推进山水林前哨寺生态保护和恢复,是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自然生态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相继发行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笔者认为,由于各种生态系统及日常监测和定期调查水平不同,生态工程建设监督手段仍然不足,生态保护联合控制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合力,加强生态保护恢复监测和监督势在必行。
一,建立生态保护恢复监测监督体系。
根据“三线三区”确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加强生态保护恢复大数据管理,实现生态保护恢复信息系统管理和集成。以国土天基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测监督主题应用程序,提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信息采集、监测预警、绩效评价、智能辅助、信息共享等功能模块。与相关部门对接行业数据,推进各种数据共建共享,建立国家-地方互联互通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督平台。对重点地区生态保护和恢复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重大工程进行动态监测。
二,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产业监管平台。
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动态监测、智能监督、生态风险预警,推进重点项目开工指导、绩效评价等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水生态监测体系和信息平台,提高江河湖泊地下水监督能力。加强海洋特别是海岸带和美丽海湾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智能化和精细监督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国家生态监测网,及时跟踪生态格局、功能、生物多样性状况及生态胁迫状况。完善国家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功能持续,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等不同规模的生态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
三,建立生态调查监测预警系统。
充分利用国土“三朝”及其他相关调查成果,构建生态调查监测预警体系,系统开展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海洋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进化调查,全面了解我国陆地和海域的生态状况。同时,考虑到自然地理单位的完整性和流域上下游的生态耦合关系,在各种生态监测站点的基础上,灵活地以新、改造、共建等方式建设区域生态综合监测站。定期开展重点地区流域、生态保护线、自然保护地、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评价。结合评价结果,研究主要生态问题和风险,监测和分析生态承载力的阈值和机制,建立生态模拟和反演技术,完善生态风险预警技术体系。
四,完善重要的生态系统生态评价体系。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能力,完善草原生态基本状况和监测评价系统,有序开展森林草碳汇监测、陆地生态系统碳监测等评价监测。进行全国江河湖泊生态状况调查,准确掌握江河湖泊生态底水,逐步实现水生生态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建立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立国家、省级、重要湿地三级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监测网络,形成以海岸带为中心管辖海域的沿海海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开展海洋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的长期监测,升级生态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状况监测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监测制度。完善生态碳汇监测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提高碳汇监测和评价能力,对我国生态碳汇现状空间分布格局、动态变化规则和推进机制进行调查和监测。